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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张纯如国际和平奖学金评选

发布者:NHZX发布时间:2026-10-13浏览次数:10

张纯如国际和平奖学金(金鹰奖学金)评选方案



一、方案总则


为缅怀张纯如女士铭记历史、传递和平、弘扬正义的崇高精神,厚植青年学子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引导南京大学学子扎根基层、深耕实践,主动传播中国故事、弘扬和平理念、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金鹰集团特设立张纯如国际和平奖学金(金鹰奖学金)。为规范奖学金评选工作,保障评选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结合南京大学学生培养及评奖评优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案。

本奖学金旨在激励全校学子勤学笃行、担当使命,重点鼓励国际关系专业学子立足专业优势,深耕和平研究、践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基层社会实践与公益宣讲,传递和平之声、讲好中国故事、助力国家乡村振兴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评选对象与名额设置


南京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际关系专业学生优先。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本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设置四个等级奖项,共计11个获奖名额,总奖金合计50000元,具体设置如下:

•  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10000元/人

•  二等奖(5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

•  三等奖(5名):奖励金额3000元/人


四、基本参评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方可报名参评:


1.  学业成绩达标:参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7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学业态度端正、治学严谨。

2.  思想品德优良:热爱祖国、胸怀家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南京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  综合表现良好: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时代使命感,主动参与各类公益服务、社会实践活动。


五、核心评选标准


在满足基础参评条件的前提下,重点依据学生社会实践、公益宣讲、使命担当及社会影响力进行综合评审,核心考核维度如下,所有成果均以参评学年内取得为准:


(一)学业成绩(30%)

本科生按照班级排名,研究生以中期考核成绩为标准,博士生综合考量学术成果。

(二)基层社会实践与宣讲实绩(50%)

积极深入社会基层、偏远乡村、边疆地区开展社会实践、公益宣讲、志愿服务等活动,重点考核以下专项实绩,作为评优核心加分项:

•  开展抗战历史、和平理念主题宣讲,传播铭记历史、珍爱和平的正向理念;

•  主动讲述中国故事、中国发展成就,展现新时代中国风貌;

•  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乡村振兴、边疆发展等国家战略开展调研、宣讲与帮扶实践;

•  实践时长充足、参与度高,扎根基层一线,切实助力地方发展、群众思想提升。

(三)社会影响力与综合成效(20%)

相关社会实践、宣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具备正向社会影响力。可依托官方媒体报道、校级及以上表彰、实践成果报告、群众反馈、活动参与覆盖面等材料佐证,切实发挥青年学子的示范引领作用,传递正能量、践行青年使命。


六、评选组织机构


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张纯如国际和平基金委员会全权负责,统筹组织报名受理、材料审核、综合评审、名单确定、结果公示及奖金发放等全部工作。委员会秉持公开透明、择优遴选、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控评审标准,保障评选工作规范落地。


七、评选流程


本奖学金评选工作结合南京大学学年评奖工作安排开展,整体流程分为报名申报、材料审核、综合评审、公示确认、奖金发放五个阶段:


(一)自主申报

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后,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报名,按要求提交申报表、学业成绩单、社会实践证明、宣讲材料、成果佐证、荣誉表彰等相关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二)初步审核

由学院配合核查学生学业成绩、在校表现、违纪情况,筛选出符合基础参评条件的候选人,报送至张纯如国际和平基金委员会,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25-83593123,邮箱:hanxiao@nju.edu.cn,地址: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308办公室,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5日下午17点。

(三)综合评审

张纯如国际和平基金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照评选标准,结合学生学业成绩、思想表现、基层实践、宣讲实绩、社会影响力等维度进行综合打分、择优评选,确定拟获奖名单及奖项等级。

(四)公示

拟获奖名单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最终确认与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获奖名单,由张纯如国际和平基金委员会统一完成奖金发放工作,并留存评选档案备案。


八、附则说明


1.  参评学生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及获奖资格,追回已发放奖金,并依规纳入学生诚信记录。

2.  本奖学金不与学校其他专项奖学金冲突,可叠加参评、叠加获奖。

3.  本方案所有评选规则、评审标准、流程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张纯如国际和平基金委员会所有。

4.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后续可根据实际评选工作需要依规微调完善。



南京大学张纯如国际和平基金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


奖学金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