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7日,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将在今年九月下旬举行一场研讨会,和来自东盟国家的政府官员一起商议日本武器出口的事宜。这是今年4月1日,安倍晋三内阁决定大幅放宽遵守了47年的禁止武器出口原则后,日本首次和东盟国家讨论日本研制的武器向这些国家出口的计划。日本计划通过这次研讨会,讨论日本武器和技术如何帮助提升东南亚国家的防御能力,这也是为日本武器出口提供商业机会。一位日本官员透露,研讨会的核心议题是“海洋安全”,日本的安全环境有赖于东盟国家提升它们在面对中国不断增强的海上力量的威慑能力,新的武器出口原则将服务于国际合作和日本的安全利益。具体的做法是,日本会在世纪的武器出口之前,先和东盟各个国家签署武器转移协议。在研讨会之后,日本会和每一个国家洽谈它们感兴趣的日本武器设备。
日本和东盟国家在南海地区的海上事务合作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实现了从非传统安全领域向传统安全领域,从多边机制到双边机制的全方位合作。2004年,日本和东盟国家签署《亚洲反海盗和武装劫掠船只地区合作协议》(ReCAAP),这个协议目的是加强日本和东盟在海上犯罪问题上的情报交换。日本是东盟地区论坛闭会期间会议的联合主席国,也是东盟国防部长会议的发起国之一。2011年10月,日本建议将东盟海洋安全论坛扩大到东盟所有伙伴国。
这次研讨会的召开标志着日本在军事安全方面和东盟国家的合作实质化,日本加深卷入南海领土纠纷问题,在亚太地区和中国对抗的意味更浓。在此之前,日本已经同菲律宾和越南这两个南海争议声索国展开了海洋事务方面的合作,不过还仅限于海上管理方面。2013年7月27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访问菲律宾时表明,日本将利用官方开发援助向菲律宾提供10艘海上巡逻船。2014年8月1日,日本外相岸田文雄访问越南,向越南无偿提供6艘船作为海上巡逻船使用。这6艘船都是二手产品,其中2艘船是水产厅的渔业监视船,其余4艘为民间渔船,排水量位于600-800吨。日本还为这些渔船提供救生设备。除了菲律宾和越南之外,日本认为印度尼西亚也是潜在的海洋事务合作国,日本同样看重印度尼西亚在东盟国家内部的影响力。2006年,日本就和印度尼西亚缔结了战略伙伴关系。2011年通过政治和安全事务方面的部长级对话机制,强化了双方的战略合作。在未来日本和印度尼西亚希望可以在促进国际法和平解决领土纠纷和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方面进行合作。
需要注意的是,日本之所以能迅速和东盟国家在军事合作方面展开合作,除了日本国内的安全和经济需求之外,美国因素也是不能忽略的。尽管美国宣布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但是由于美国国内经济不振,外加乌克兰危机,叙利亚内战,以色列在加沙的军事行动和伊拉克国内安全形势的破坏牵制住了大量精力,面对中国的持续崛起,美国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日本作为美国在亚太地区的重要盟友,可以弥补美国力量上的缺失,提供军事和经济的支持。
考虑到在水面舰艇和潜水艇等舰艇建造上具有国际领先的水平,日本研制的海军武器在东盟国家的市场是比较大的。2020年前,南海周边国家可能购买日本潜水艇的国家只有菲律宾。这主要是因为,越南海军刚从俄罗斯购买了6艘基洛级潜水艇,目前河内号和胡志明市号已经列装,其余4艘在建。印度尼西亚海军从韩国购买的3艘“张保皋”级潜水艇3艘全部在建,尚未列装。2009年,马来西亚皇家海军刚列装2艘由法国和西班牙公司联合生产的�鱼级潜水艇。2013年11月,新加坡海军和德国企业签署协议购买2艘218SG型潜水艇,用以替换有40年舰龄的瑞典制挑战者级潜水艇。第一艘计划在2020年加入新加坡海军。2011年5月,一份报告显示菲律宾海军计划在2020年前购买其第一艘潜水艇,但是没有提供更多的细节。2012年5月,“急需的菲律宾舰队混合力量”的战略定义显示,2020年前菲律宾至少需要3搜潜水艇。这个需求可能为日本和菲律宾在潜水艇方面的合作提供契机,但是潜水艇购买方案最终是否能得以确定还有赖于菲律宾国防预算。根据2015年的国防预算只有33亿美元的情况看,这样的军购大单对于菲律宾来说压力很大。2014年7月,日本刚和澳大利亚签署协议,向后者提供潜水艇静音技术,共同研发新型潜水艇,并可以出口第三国。为了避免激怒中国,如果日本不方便单独直接向菲律宾出口潜水艇这样重要的战略武器系统,可能会考虑和澳大利亚联合出售。
在水面舰艇中,相比较于价格昂贵的大型作战舰只(如驱逐舰),根据自身安全需求和经济承受力,东盟国家更青睐于排水量1500吨以内的轻型护卫舰或者巡逻艇。日本造船业在这一领域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越南因为面临和中国在南海的冲突,因此对和日本、美国进行军事合作的态度是积极的,有从日本进口轻型舰艇的需求。但是越南海军是俄制武器消费大户,如果要从日本购买武器设备必须考虑和国内现有武器系统的兼容问题,还要考虑和俄罗斯的两国关系。7月28日,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在向国会发布的第5份施政报告中称,菲律宾将继续落实武装部队现代化的项目,海军已经购买了2艘巡逻艇。菲律宾在未来也有从日本购买轻型舰艇的需求。但是如上所述,对于菲律宾来说,军事力量发展最大障碍是其经济能力。印度尼西亚海军购买了2艘西格玛级护卫舰,首舰计划在2017年列装,未来仍然有军事现代化的需求。马来西亚皇家海军从法国购买6艘高风级轻型护卫舰,这一型护卫舰具有滨海作战能力,可以用于日常战备巡航。因此,马来西亚短期内应该没有从日本购买新舰的需求。总的来看,东盟国家作为潜在的日本海军武器装备的销售市场的前景是巨大的。
从中国的角度看,首先,需要密切注意9月参加会议的东盟国家有哪些,这些国家表达了什么样的军事需求,会议上签署了哪些具体的武器转让合作协议。中国需要对这些合作的内容进行客观的评估。其次,日本既然已经突破了武器出口三原则,对外进行武器贸易和转让武器技术是必然的,所以一味的直接抗议日本谋求武器出口已没有必要。中国可以考虑利用国内逐渐成熟的军舰建造技术,考虑向和中国关系友好的国家――例如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出口部分轻型水面舰艇。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加强和这些国家的海上军事合作,在非传统安全领域共同维护南海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另一方面还可以为目前国内产能过热的造船业寻求更多的海外订单,增加商业机会。
作者系南京大学历史学系世界史专业2012级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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